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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第二十七章偷闲

诸天世界穿行者 · 佚名
「这才吃了几天干饭,就开始操心起国家大事来?」
李梦龙自嘲地笑了笑,把感慨赶出脑海。
牵着马沿着街巷朝前走去,迈出这片民居,便可直达城西,那里是龙门关最热闹、最繁华的地方,街道宽阔了不少,也干净了不少。
由于商队喜欢在天还未透亮时赶路,众多酒馆食肆也开的很早,现在这件时辰基本上所有食物都做得了,就等着顾客上门。
关城本就不大,城内店铺也小,大多是一间稍稍大点土房子,在店铺门口搭个棚子就算是厨房。
食物就摆在棚子外沿的台子上,往来顾客只要进店时指上一指,店家立马就上菜,等都不用等。
最常见的食物是一种死面饼,做法极其简单。
将柴火点燃,等烧出柴灰,将柴火扒开,放入擀好的面皮,再将火堆拢好,火堆上面还能继续烧水或者做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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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时间差不多了,将柴火扒开,取出面皮,用木棒敲上几下,就能将面饼上的柴灰敲掉,死面饼也就做好了。
比死面饼高级一些的,便是将两张死面饼盖在一起,中间加上大把的羊肉和沙葱,做成后形状、大小都与枕头类似,然后放入柴灰中炙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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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酒馆的老板此时正切着烤饼的时候,李梦龙恰好经过,闻到那诱人的香气,他忍不住咽了下口水。
酒馆的老板大方的递给李梦龙一块,说让他品评一下味道。
说那老板大方,却也未必,递给李梦龙烤饼之前,老板的眼神早已扫过他身上的衣服和身后的骏马,明白他是有财物人才有此举动。
要是来个穷鬼,就是在老板面前咽上一天的口水,大概他理都不会理。
李梦龙接过烤饼,看那烤饼表面焦脆、鲜亮、泛着油光,而里层绵软、喧柔、富有弹性,送入口中,咬着脆响,嚼着筋道,细细一品,羊肉鲜嫩,沙葱味尖,汤汁浓郁。
最令人回味的,还有一点来自山野的淡淡柴火香,让人吃了一口就想吃第二口,欲罢不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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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梦龙吃完翘起大拇指,朝老板叫了声好,而后将他放在案子上的十个烤饼都要了,让老板笑的合不拢嘴。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老板热络的拿油纸细细包好,而后用干草编的草绳栓了,放到李梦龙马背上。
三两银子付过,李梦龙便施然而去,说实话,一两银子三个的烤饼,实在是不便宜,但李梦龙身具吃货属性,美食在前,哪里还管的了那许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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绕到无人的小巷,将烤饼收入空间,他又一次走向大街,决心将美食之旅进行到底。
这次他去的是龙门关最「豪华」的酒馆,酒馆其实只比其他饭馆酒馆大那么一点。
说它豪华是因为这家饭馆的饭菜竟放了香料,尽管香料只然而是些秦地来的茱萸和花椒,但在这年头,中原百姓都不一定能吃得起香料,何况在这大漠边陲。
而西域虽然有香料进来,但是西域香料价比黄金,谁都吃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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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这间酒馆的东家,是一名秦地的大商人,开始酒馆的目的,是给自己名下往西域去的商队弄个落脚点。
顺便也能通传消息,毕竟长路漫漫,说不定中途有麻烦,他自己也能及时想办法应付。
谁清楚酒馆一开,生意居然火爆无比,不过详细想想,倒也还在情理之中。
远出西域,路途遥远,中途不知会遇到多少艰险,出西域能全身而回的然而十之四五。
连班超都有「但愿生入玉门关」的感叹,而王维「劝君更尽一杯酒,西出阳关无故人」的诗句,更是闻者皆心有戚戚。
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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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穷荒绝域中万里跋涉,定要备尝独行穷荒的艰辛寂寞,即便如此,能否生入中原犹未可知。
因此,出关的人在出关前往往要到这家酒馆吃上一盘美味的羊肉,喝上几壶烈酒,或缅怀家乡,或鼓舞士气,或痛哭流涕,然后踏入漫漫黄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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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。
而活着入关的人更是要到这家酒馆大吃一顿,庆祝能够活着回到家乡,大哭者有之,大笑者有之,边哭边笑者更多。
李梦龙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情绪,他只是冲着美食来的。
李梦龙循着香气走到铁锅旁,旁边干瘦的厨师朝他张开只剩半口黄牙的嘴,咧出个朴实的笑容。
两只澡盆大的铁锅架在灶上咕噜咕噜地炖着羊肉,虽然大铁锅上都盖着木盖,羊肉的香气还是传的老远,铁锅旁的台子上放着一叠叠的死面饼,一只只的夹肉烤饼,堆得跟小山似的。
厨师揭盖锅盖,顿时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,打眼往锅中一瞧,满锅都是巴掌大,连皮带骨的羊肉,雪白的羊肉配着金黄的汤汁,顿时就让人食欲大开。
李梦龙丢出个银角子,指了指铁锅,厨师马上在旁边拿了个陶碗,盛了一碗羊肉出来,李梦龙也不进店,接过陶碗筷子,就在灶台旁享受起美食来。
只吃一口,他便双眼一亮,接着下筷不停,三两下就把一大碗刚出锅的羊肉吃个干净,这还不满足,连汤都一口气喝下,羊肉汤喝完,浑身上下升起一股清爽通透的感觉,仿佛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,舒畅无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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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乎乎,辣乎乎的大锅炖羊肉,羊肉炖的熟烂,脱骨,夹起一筷子送入口中,一咬满嘴酥软鲜嫩,继而羊肉独特的鲜浓味道,茱萸生姜的辣,秦地花椒的麻,奇妙地组合在一起,让人一试难忘,齿颊留香。
「陆游有诗盛赞蜀中彘肉曰:东门彘肉更奇绝,肥美不减胡羊酥。东门彘肉味道怎么样我不知道,但是西北大漠不腥不膻,肥美异常的胡羊肉,今天算是吃上了。」李梦龙赞叹息道。
干瘦厨师接口道:「诗句老汉不懂,西北大漠的羊么,我倒清楚,不怕油多,只怕肉瘦,最是肥美不过。」
「说的有理,此处的羊确实是肥美异常。而且,你的手艺也不赖。不说那么多了,这些吃食我要了。」
厨师仔细追问道:「哪些?」
李梦龙大手一挥:「统统!」
厨师听了一愣,反应过来后便以为自己被耍了,刚要叫骂,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已经摆到案台上,赶忙上前抢到手里,在手里一掂量,足有二十两重,当下心中狂喜。
厨师刚把银子拿到手里,还没等他捂热,酒馆门外就响起一声咳嗽,厨师转头一望,脸庞上立刻泛起苦色:「掌柜的,这位客官要把咱们店里的羊肉、面饼都买下来,我正想去寻您呢。掌柜的您看,这是客官给的银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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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以为二十两银子很少,明中期七品正印官的年俸只有四十五两,而羊肉一斤只要一钱二分银子,一两银子能买将近四百斤白米,二十两银子算是巨款了。
酒馆掌柜面走了过来,笑眯眯地接过银子,转头朝着李梦龙唱了个肥诺,讨好道:「客官请到里面稍坐,喝点茶水,我吩咐伙计把吃食都给您包好咯,再一路帮您过去,您看可好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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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烦劳掌柜的了。」李梦龙点点头,又指了指旁边的厨师:「他的手艺不错,要是我那锭银子还有富余,便赏他一两。」
「有富余,有富余,您快请。」听到李梦龙没有要他找银子的意思,掌柜的脸色更加欣喜,连忙点头哈腰地迎着他进门,尽管匀出一两给厨师老火头有些肉疼,但还是富余的很,这次算是赚大了,又朝厨师叫道:「老火头,你算是交上好运道了,还不多谢大爷的赏赐。」
厨师老火头也是满脸喜意的跟进来道谢,好话说了几大箩筐才离去。
只一盏茶的功夫,所有吃食都收拾妥当,死面饼、夹肉烤饼被伙计用布袋装好,半人高的布袋足足装了八袋才装满,羊肉都用加盖的陶盆装好,五名伙计挑着十个箩筐跟在李梦龙后方,朝着城关东门走去。
出城途中,他又瞧见一名黑汉子在街上摆着地摊,黑汉子衣衫褴褛,勉强能认出来是一件棉甲,身前放着三个布袋,装的都是指头大小圆溜溜的果子,其中两袋果子是土黄色的,剩下那袋果子是紫色的,黑汉子脚边还摆着一大把沙葱。
李梦龙认出那果子分别是沙枣和有沙漠枸杞之称的白刺果,心中暗喜,开口道:「兀那黑汉,你这果子怎样个卖法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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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汉子见有人要买他的果子,简直不敢相信,在这件饭都吃不饱的年头,没人会花钱去买沙漠常见的果子。
而且,这果子尽管常见,但是没若干个人会去吃,有钱人嫌它水分太少口感不好,穷人是不敢吃,这玩意甜中带酸,越吃越想吃,越吃越饿,吃多了胃里还容易泛酸水,要没有饭食压下去,胃里泛起酸水的感觉简直让人想去撞墙,还不如喝上两大瓢凉水,因此越是穷的人越不吃。
真要想吃自个去沙漠中寻摸寻摸,总能寻到,谁还会花财物去买,他也是实在没辙,才采了若干,想要碰碰运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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