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陆周承相处的越久,就越觉着他幼稚,有时候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双重性格,然而无赖这一点倒是从始至终没变过。
我不清楚别的夫妻之间怎么相处,我只知道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开心,我期待每一人在他怀里醒来的早晨,期待他亲吻我的额头说:
宝贝儿,早安!
转眼间到了八月,北城的夏天正式来临。
翌日清晨在从虫鸣鸟语中醒来,厚重的窗帘隔绝了光线,我收回视线,注视着头顶的天花板。
今天是陆周承出差的第三天,想他。
他不在的时候,我连早餐也懒得做了,挣扎了一会儿才起床。
到了集团,勤快的余小六已经在等,瞧见我手里的早餐袋,顿时愁眉苦脸,「怎样又是包子和豆浆。」
「有的吃就不错了,还挑。」
余小六屁股往桌子上一坐,脸庞上露出贱贱的表情,「嫂子,你看反正二哥也不在,你下班回去也没事,不然咱俩约个会呗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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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早餐递给他,「东西拿上赶紧走,让人看见还以为咱俩有情况。」
我抽出直尺去敲他的头,「好好说话。」
余小六立马换成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,「没钱吃饭,求蹭。」
我斜了他一眼,「你的工资呢?」
余小六更愁了,「我就是个实习生,工资少得可怜。」
一个住校生,一不用租房而没有泡妞,还时不时找若干个哥哥蹭饭,想不恍然大悟钱到底花哪儿去了?
余生被我瞅的有点心虚,砸吧几下嘴说:「这不生平头一回发工资吗?就请若干个朋友喝了一顿,剩下的财物我买了双鞋。」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我暗自思忖买双鞋能花若干个钱,就见这人把脚翘了起来,「嫂子你看,就是这双,才一千二,好看吧?」
话还没说完,我手里的尺子就疾射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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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余!小!六!」。
余生轻轻松松接住凶器,而后语气夸张的冲我嚷嚷着,「嫂子,你怎么能动手,你在我心里可是淑女啊!」
「乱花财物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我是你嫂子?」
见我气的要扔鞋,他连忙拿着早餐逃之夭夭。
余生是个没脾性的,翌日清晨刚被我揍,中午又舔着脸来蹭饭。
「嫂子,我们去吃火锅吧,好久没吃了。」
「大夏天的吃何火锅,吃蛋炒饭。」
「……」
老板秘书的工资跟之前做业务比起来差太多,我积蓄不多,可不敢这么天天挥霍,于是领着跟屁虫去吃蛋炒饭。
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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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大的个子坐在我对面,垂头丧气的跟受了多大委屈似的,这一点倒是跟陆周承挺像。
余小六有些不满意,边吃边抱怨,「是不是二哥不让你请我吃好吃的,他那么有钱还这么抠,太没人性了!」
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。
现在他平时那么能吃,一盘蛋炒饭肯定吃不饱,于是叫来服务员,给他加了个卤煮鸭腿。
「嫂子你真是好银!」
我发现他特喜欢说陆周承的坏话,一天不说上几遍浑身不舒服,连吃都堵不住他的嘴,可见陆大爷交友不慎。
小孩儿感动了,装模作样的吸了吸鼻子,顺便诋毁陆大爷,「千万别跟二哥学,他不是什么好东西。」
吃完饭回去上班,意外接到程思远的电话,他来北城出差,约我见面。
说实话我还挺惊喜的,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,还当了那么多年的同桌,多少有点革命友谊。
陆周承不在的时候,我这件秘书很清闲,下午上班的时候就坐在位置上发呆,想着程思远第一次来,要请他吃顿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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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下班时间我立马开溜,没堵到人的余小六气急败坏的打来电话,「嫂子,你怎么不等我,说好了一起约会的。」
我刚坐上出租车,听到这话没好气的说:「别胡说八道,陆周承听到又要踹你屁股了。」
大概是想到陆大爷的无影脚,余小六收敛了一下,只是声线听上去有点可怜,说要去我家蹭饭。
我说去见个朋友,这人立马来劲了,隔着电话都能感觉到他竖起的狗耳朵。
「男的女的?」
这小孩儿太磨人了,怕错过程思远的打电话,我连哄带骗,最后损失了一百块钱红包才算了事。
出租车停在商场外面,我下了车想给程思远打电话,手机刚掏出来,就看到屏幕上闪着‘程老头’三个大字。
我赶紧接起来,「我到了。」
「我清楚。」
程思远的声线淡淡的,透露着一丝疲惫,「我看到你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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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这话,我慌忙抬头四处看,就听到他含笑的声音,「一点钟方向。」
其实程思远挺显眼的,大热的天还穿着长袖,一只手拿着手机,一只手随性的插在裤兜,站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见。
我对他的感觉还停留在高中时期,家长和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,男同学嫉妒女同学爱慕的对象。
视线遇上的时候,程思远挑了挑眉,然后果断挂了电话。
只是这人是个面瘫,对谁都是爱答不理的,对我就更不用说了,用他老人家的话还说,帮我补习功课是我三生有幸。
我收起手提电话跑过去,「你怎样在此处等,商场里凉快。」
程思远不以为然,视线慢悠悠的在我身上细细打量着,「这身衣服可真丑。」
「……」
我低头看看自己,衬衫一步裙高跟鞋,职场女性最基本的配置,大家都这么穿,哪里丑了?
抬头一看,程思远已经走了,遂连忙跟上去,「你想吃何,我请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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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思远头也不回的说:「当然是你请,不然我来找你干何?送上门给你宰?」
窗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。
「……」
不开口则已,一开口就把人气死,程老头就是有这种本事。
我在后面顺了顺气儿,然后屁颠屁颠的跑过去,「你要在这边待几天?要不要我带你四处转转?」
程思远没有回答,我以为他不喜欢别人跟着,就给他介绍了若干个好玩的地方。
到了餐厅,我也没问程思远意见,三下五除二点了一桌菜,等菜的功夫就端着大麦茶慢悠悠的喝着。
程思远喝了一口就搁下来,视线从窗外移到我身上,「我明天上午还有点事,本来打算订下午的车票回去。」
程老头说话的时候,我连水都不敢喝了,眼巴巴的捧着杯子注视着他。
「不过,既然你极力邀请,我能够在此处多留一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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咦?
我还在想程老头是不是误会了,就听到他说:「明天下午有时间,不如先去T大看看。」
「啊?」
我张着朱唇注视着他,就见这人表情淡淡的问,「怎样,你第二天没时间?」
被程思远冷眼一扫,我连忙摇头,「有时间。」
只是北城那么多好玩的地方,为什么偏偏要去T大?
就算要参观学府,也当是去北城大学才对吧!
只是程思远没有给我提问的机会,又把视线转向窗外,北城的夜色就这么迷人?
吃饭的时候,我偷偷观察程思远的表情,看到他皱眉头心就揪起来,瞧见他眉头舒展开了,心里才悄悄松一口气。
程思远可没陆周承这么好伺候,他看上去对何都漠不关心,其实最挑剔,而且我总觉得他对我有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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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好比这几年过年回家,见了面他也不给我好脸色,我就纳了闷了,我到底什么时候的的罪过他老人家?
人家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,留下的都说美好的回忆,怎样到了我俩这儿就完全不一样了?
我怀疑自己认识的是假竹马。
吃到一半的时候陆周承打电话过来,我说跟朋友在外面吃饭,他以为是朱静,聊了几句就挂了。
我没敢提程思远,陆周承对他成见太深,搞不好又要闹脾气。
送程思远回酒店的路上,他一句话也不说。
我像小时候一样跟在他后面,两只眸子就盯着他脚后跟,不敢离得太近也不敢离得太远,连个大气都不敢出。
到了酒店门口,程思远扭身对我说:「我到了,你回去吧!」
在场众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「哦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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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走了几步又折回来,对还站在门口的人说:「你在此处人生地不熟的,要是有什么事记忆中给我打电话。」
程思远不以为然,「要是真有事,找你有何用?」
我被程老头的直白气红了脸,鼓着腮帮子说:「你少瞧不起人了,我好歹在这边生活了几年,多少有点路子。」
「回去吧!到家给我发个短信。」程思远还是那副淡淡的表情,气的我牙根都疼了,赌气的转身离开。
坐上出租车,我隔着车窗冲程思远扮鬼脸,这件可恶的家伙,从小到大都是这样,一点面子都不给我。
我现在万分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,在打听到他报考的学校之后,我当机立断选了离他最远的T大,从此远离这个冷血无情的面瘫男。
回到家,屋子里空荡荡的,说话大声点都怕听到回声,跟灵异现场似的。
洗完澡躺在大床上,开始无比思念陆大爷,有他在的时候,我从来没觉着这件家这么大过。
掰着手指头数了数,他还要三天才能回到。
三天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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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也幸好他不在,不然我就没法给程思远当导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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