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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哦!其实没啥不方便说的,我祖籍大明南直隶扬州府,家父出海做生意时被海盗抢了,后来流落到了弗朗机。
我跟着弗朗机商队走丝绸之路回大明寻亲,谁知遭遇马贼袭击,商队被打散后我就迷路了,迷迷糊糊走了一两个月。
直到遇见赫丹巴特尔,顺手救了他一命。然后赫丹巴特尔就请求我来这件部落。」
「怪不得老爷与众不同,原来您是在弗朗机国长大的呀!」
「咦!你居然知道弗朗机是个国家?」
「知道!亡夫的军中有弗朗机炮,亡夫曾经说过,弗朗机远在天边,那儿的人跟我们长相截然不同。」
黄毅点头道:「是啊!是不一样,穿的衣服也不一样。」
「老爷以后是准备回大明扬州府还是回弗朗机国?」
「目前来看,这段时间恐怕哪儿都去不了,以后怎么着?那得走一步算一步。弗朗机国太远,那儿已经没了亲人,我不想去了,以后倒是想去大明扬州府。」
「嗯!奴婢清楚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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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哈哈,其他的想了也是白想,当务之急是要让你们一个个都能吃饱肚子。」
张氏是个恍然大悟人,她马上拉着黄大勇跪下了,此外三个少年也慌忙跪下。
「老爷,以后不管您去哪儿,都要带上奴婢。」说着张氏还拉了拉黄大勇。
黄大勇不恍然大悟张氏怎样会拉他一脸茫然。
黄大智最机灵,马上磕头道:「小的这辈子都跟定老爷了。」
黄大全、黄大双也磕头如捣蒜,口中道:「小的伺候老爷一辈子!」
这时黄大勇反应过来了,连忙道:「小的永远跟着老爷,水里火里都不怕!」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黄瀚相信此时此刻他们是真心的。
毕竟都是为奴好几年的人,有了奴性,认为能够跟了一个好主人是他们的福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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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大含笑道:「哈哈哈,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,守望相助不离不弃!」
见四个少年都喜形于色,黄毅故意板起脸严肃道:「习文练武需要有恒心,有不怕吃苦的决心,你们如果偷懒,少不了一顿打。」
「小的不怕苦!」
「好,现在听我口令,列队!记住了,站立之时必须抬头、挺胸、收腹。以后都要做到站如松、坐如钟!」
「记住了。」
「把我的话重复一遍!」
「抬头挺胸收腹,站如松,坐如钟!」
「分得清左右吗?」
「分得清!」
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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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喊一二一二,喊一时你们出左脚,喊二时你们出右脚。听得懂吗?」
「听得懂!」
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。
「一二、一二、大勇,你不是说分得清左右吗?」
「小的、小的……」
黄毅踢了一下黄大勇的左腿,道:「这是左,记住了!」
「噗呲……」
其余三个少年笑了起来。
「严肃点,现在重来,立正,左右左右,一二一二,一二三四!很好,从第二天开始我们要闻鸡起舞!」
「老爷,何是闻鸡起舞啊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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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老爷,我们这儿没有鸡!」
「闻鸡起舞你们可以理解成听见鸡叫就起来跑操,没有鸡不要紧,天蒙蒙亮就是开始习文练武之时。你们包括我都要练得体壮如牛,要做到背负八十斤一天能够奔走八十里。」
「啊?」
「怎样了?怕吃苦?」
「小的不怕!」
……
无须担心四个少年的忠诚度,由于法理上,他们包括张氏都是黄毅的财产。
况且黄毅不可能践踏他们的尊严,真暗自思忖着让他们吃饱穿暖,准备和他们同甘共苦,悉心教导他们成人、成才。
能否把四个孩子培养成名将,就得看自己的本事和他们的运气了。
当务之急就是解决过冬的食物,否则都是过眼云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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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毅想起来少年们说此处没有鸡,觉着奇怪。
按理说养几十几百只鸡根本用不着给鸡喂食,仅仅是收集牛粪里的草籽就够了。草原上的虫子、蚯蚓还能少了?
他问张氏道:「这里怎么会不养些鸡鸭鹅呀?」
「以前养过,这两年不太平,总是要逃跑、躲藏,没人愿意养。」
「怪不得!以后我们家要养些鸡鸭鹅留着下蛋。」
「嗯!奴婢会这些,就是鸡仔没地儿换。」
「不碍事,到了归化城总能买到鸡蛋,只要有鸡蛋我就能孵化出小鸡。」
「不容易呢,要专门的炕房才行!还要懂挑选的鸡蛋有没有色。」
「嗬!你不但知道需要受精蛋,还懂炕房孵化啊!」
张氏不好意思了,道:「清楚也没有用,奴婢做不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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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毅的充电宝有手电筒功能,手机也有这件功能,挑选受精蛋很容易。
窗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。
没有炕房也不要紧,自己做个土的即可,这玩意儿又不是什么高科技,至多孵化率低了些。
他道:「明年开了春万一我忘了小鸡的事儿,你提醒我一下,」
「知道了,老爷。」
这几年赫丹巴特尔的部落能够用多灾多难来形容,实力大不如前。
为了避免遭遇大部落,遭遇仇敌,喀嘞图、格儿楞分别带着一些青壮年探查周围。
第二天晌午,黄毅带着四个少年骑马出发了,路上遇到了带着十几骑巡逻的喀嘞图。
这件蒙古人中的勇士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那一种。
见到黄毅几个,得知他们是去打猎,还提醒他们若是发现敌人一定要抓住或者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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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敌人?」黄毅哭笑不得,怎样才能鉴定谁是敌人?
从喀嘞图的话语中,黄毅感觉到了大草原的血腥。
他下定决心苦练骑术,他相信只要练得能够骑战,浩瀚的大草原哪儿都能去得。
少年都瘦得皮包骨,两个人的重量都比不上黄毅一个人,马儿驮上两个比较轻松。
黄毅独自骑一匹马,四个少年分别骑乘两匹,只带了开水没有带任何食物。
黄毅在少年们面前发出置死地而后生的豪言壮语,并且解释了这句话的意思。
少年们都懂了,老爷这一次必须打到猎物,而且必须在此日打到,要不然所有人都得饿肚子。
然运气那是一时一时的,即便黄毅经常性登高用望远镜搜索,也没发现黄羊群,更加没发现马鹿,也没发现傻狍子。
没辙!只能选择打兔子。
好消息是兔子很多,很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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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关系,咱装备好,黄毅选择利用夜视瞄准镜伏击,管他是不是杀鸡用牛刀呢!
坏消息是兔子一闪而过目标太小,不好找、不好打!
四个少年是自己的奴仆,都是要培养成为心腹的。
没有必要瞒着他们,所以黄毅大大方方使用望远镜和十字弩,手提电话太高端,暂时保密。
少年人自然都对新生事物好奇,每当黄毅拿着望远镜搜索之时,他们都傻傻地瞧着,但是没人敢开口说一句让他们也瞧一瞧。
夜视瞄准镜伏击待兔的结果很好,夜里十点多,黄毅五人终究猎到了三只兔子,足够饱餐一顿。
黄毅是个现代人,没那种不把人当人看的封建地主作风,烤熟的兔子肉平均分配,四个少年心里喜欢,都觉着好日子不远了。
吃烤野兔时黄毅还教四个少年识字,他用石块在地上分别写下四个孩子的名字,教他们读写……
在场众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第二天继续往南,运气开始好了起来,居然成功猎杀两只马鹿,由此可见只要装备精良,草原上的天然食物是取之不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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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毅在草原上以捕猎为生全然做得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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