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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第16章腿伤好转,主动道谢
天刚蒙蒙亮,红旗村还笼罩在清晨的薄雾里,陆峥野就醒了。
可此日,他动了动左腿,预想中的剧痛并没有传来,只有一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酸胀感。
往常这件时候,阴雨天过后的清晨,他的左腿总会传来钻心的钝痛,严重的时候,连下地都费劲,只能靠在炕头上,硬生生熬到疼痛缓解。
陆峥野愣了一下,猛地坐起身,掀开被子,低头转头看向自己的左腿。
之前因为阴雨天发作,肿得发亮的脚踝,此刻已经消了大半,原本紧绷发硬的肌肉也软了下来,连皮肤的温度都恢复了正常。
他不敢置信地缓慢地伸了伸腿,又试着踩在地上,稳稳地站了起来,甚至还轻轻走了两步。
不跛了。
一点都不跛了。
走路的时候,骨头缝里再也没有那种针扎一样的疼,就连阴雨天里常有的麻木感,也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陆峥野站在原地,低头注视着自己的左腿,呼吸都有些急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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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伤跟了他整整五年。
从部队退伍回到,这五年里,他试过无数种法子,公社卫生院、县里的医院,甚至偷偷找过乡下的老中医,喝了无数碗苦药,贴了无数张膏药,最多只能暂时缓解疼痛,从来没有哪一次,能像现在这样,一夜之间,肿胀消了,疼痛没了,连走路都恢复了正常。
他取过放在炕头的彼玻璃药膏罐,指尖抚过冰凉的罐身,罐子里还剩下大半罐黑褐色的药膏,清冽的药香透过玻璃散发出来。
是林栖柚。
是那个看着柔弱,实则浑身是本事、心思细腻又善良的姑娘,连夜给他熬了药膏,偷偷放在了他家门口。
他甚至能想象到,昨天夜里,她披着雨衣,踩着泥泞的小路,悄悄把药膏放在门槛上,又怕被人发现,匆匆躲起来的样子。
陆峥野的心脏像是被何东西轻缓地撞了一下,软得一塌糊涂,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意,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底,驱散了这么多年,由于腿伤积压在心里的阴霾和不甘。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只有林栖柚,只在送货路上看到他踉跄了一下,就把这事放在了心上,不仅熬了效果这么好的药膏,还怕他尴尬,偷偷摸摸地送过来,连名字都没留。
活了二十六年,他见多了趋炎附势的人,也受够了背后的议论。村里人只看到他是生产队长,身手好,有威望,却没人在意他阴雨天里疼得下不了床的苦楚,就连亲戚朋友,也只当他这腿伤是好不了的旧疾,缓慢地也就淡了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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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峥野低头注视着药膏罐,嘴角不受控制地,缓慢地勾起了一抹万分温柔的笑意。
他小心翼翼地把药膏罐收好,换了一身干净的军绿色褂子,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扭身去了厨房。
陆母此时正灶台边烧火做饭,瞧见他健步如飞地走进来,一点都没有往日里阴雨天过后的僵硬,瞬间愣住了,手里的柴火都掉在了地面上:「峥野?你的腿……不疼了?」
「嗯,好多了。」陆峥野点了点头,打开旁边的木柜,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布包。
布包里,是他攒了很久的紧俏货——一斤红糖,二十个土鸡蛋,还有一小袋细白面。这些都是他之前托战友从县里换来的,平日里自己舍不得吃,也舍不得送人,现在却一股脑全都拿了出来,用油纸包得整整齐齐。
「你这是干啥去?」陆母注视着他手里的东西,又瞧了瞧他明显好转的腿,瞬间反应过来了,眸子一亮,「是昨天那药膏?是林家那丫头给你送的?」
陆峥野没否认,耳根微微泛红,低声道:「嗯,她给的药膏效果特别好,我的腿能好这么快,全靠她。我去给她道个谢。」
「该去!该去!」陆母笑得合不拢嘴,连忙又往他手里塞了一小袋自家晒的木耳,「把这个也带上!人家姑娘帮了你这么大的忙,你可得好好有劳人家!多跟人家说说话,别整天闷着个脸,跟谁都欠你钱似的!」
陆母早就看出来了,自家儿子对林栖柚不一样。以前村里多少姑娘给他示好,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,偏偏对林栖柚,又是送木料送柴火,又是天天陪着去县城送货,眼里的在意,藏都藏不住。
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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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也早就打听清楚了,林栖柚那丫头,根本不像之前传的那样不堪,反而是个能干、清醒、有骨气的好姑娘,被林家苛待了十几年,还能凭着自己的本事站起来,比村里好多小伙子都强。
要是能把这姑娘娶进门,当自家儿媳妇,她做梦都能笑醒。
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。
陆峥野被母亲说得有些不好意思,拎着东西,快步走出了家门。
此时天已经大亮,村里的人都陆续起床,准备下地干活了。陆峥野拎着红糖鸡蛋,大步朝着村西头走去,一路上碰到村民打招呼,他都笑着点头回应,平日里冷硬的眉眼柔和了不少,看得村民们都震惊不已。
「陆队长此日怎样回事?注视着这么愉悦?」
「没瞧见他手里拎着红糖鸡蛋吗?这是往村西头走,肯定是去林家四丫头那儿啊!」
「嗨!这俩人,我看好事将近了!陆队长看四丫头的眼神,都跟看别人不一样!」
「可不是嘛!四丫头是个好姑娘,能干又有骨气,跟陆队长正好般配!」
村民们的议论声,陆峥野隐约听到了若干,不仅没有生气,嘴角的笑意反而更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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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多时,他就走到了林栖柚的小院门外。
院门虚掩着,里面传来了柴火燃烧的噼啪声,还有浓郁醇厚的卤香,顺着门缝飘了出来,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。
陆峥野站在门外,深吸了一口气,抬手轻轻敲了敲院门。
「来了。」
里面传来了女孩清亮软糯的声线,紧接着,脚步声越来越近,院门被拉开了。
林栖柚系着围裙,手上还沾着些许汤汁,显然是此时正灶台边忙活。看到门外站着的陆峥野,还有他手里拎着的东西,她愣了一下,眼里闪过一丝意外,脸颊也不自觉地微微发烫。
她自然知道他怎么会来。
昨晚偷偷送药膏的时候,她还特意没留名字,以为他不会知道是她送的,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。
「陆队长?你怎样来了?」林栖柚定了定神,侧身让他进来,顺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手,「快进来坐。」
陆峥野走进院子,目光先扫了一圈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小院,墙角的菜地里,青菜长得绿油油的,生机勃勃,和他第一次来的时候,彼破败的牛棚,简直判若两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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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收回目光,看向身旁的女孩,清晨的阳光洒在她脸庞上,眉眼弯弯,皮肤白皙,鼻尖上还沾了一点细细的煤灰,看着格外灵动可爱。
陆峥野的心跳,不自觉地快了几分。
他把手里拎着的东西,放到了旁边的石台面上,看着她,语气真诚地开口:「我来谢谢你。」
「谢我?」林栖柚故意装傻,眨了眨眼,「谢我什么?」
「谢你给我的药膏。」陆峥野注视着她,眼底的温柔藏都藏不住,「我的腿伤,用了你的药膏,一夜之间就消肿了,也不疼了,走路也正常了。这么多年,我试了无数种法子,都没有你的药膏效果好。栖柚,真的有劳你。」
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,不是「林栖柚」,也不是「林同志」,而是温柔的「栖柚」两个字。
林栖柚的脸颊瞬间更烫了,心跳也漏了一拍,连忙避开他的目光,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:「不用这么客气,就是我家祖传的方子,正好对跌打损伤管用,能帮到你就好。我也没做何。」
「对我来说,这不是小事。」陆峥野看着她,语气无比认真,「这腿伤困了我五年,是你让它好起来的。这份情,我记一辈子。」
他的眼神太过专注,太过炙热,林栖柚被他看得有些心慌,连忙扭身往厨房走:「你先坐,我锅里还卤着东西呢,快好了。我给你倒杯水。」
看着她略显慌乱的背影,陆峥野忍不住低笑了一声,眼底的温柔更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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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跟着走进了厨房,就看到灶台里的火烧得正旺,大铁锅里的卤汤正咕嘟咕嘟地翻滚着,红亮浓郁,里面卤着五花肉、鸡爪、猪蹄,香气扑鼻,整个厨房都被卤香填满了。
窗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。
「你每天都要卤这么多?」陆峥野看着满满一锅卤味,开口追问道。
「嗯,国营饭店那边,现在每天要四十斤,周末还要加量,我每天早上都得早起卤,不然赶不上送货。」林栖柚一边说着,同时用长勺轻轻搅动着锅里的卤汤,防止糊锅。
陆峥野注视着她忙碌的身影,眉头微微皱了起来。
从红旗村到县城,有十多里的土路,坑坑洼洼的,她一人姑娘家,每天背着几十斤的卤味,步行去县城,太不安全了。更何况,她现在生意做得好,难免有人眼红,之前就有同行想找她麻烦,万一在路上出点何事,后果不堪设想。
他之前就想着陪她一起去,可那时候两人还不算熟,怕她觉得不自在,只能偶尔借着去公社开会的由头,顺路送她一趟。
现在不一样了。
陆峥野注视着她的背影,心里已经有了决定。
等林栖柚把火调小,转过身来的时候,他才开口,语气郑重地开口道:「栖柚,以后你去县城送货,我陪你一起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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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栖柚愣了一下,连忙摆手:「不用不用,太麻烦你了。你每天要管大队里的事,还要巡逻、去公社开会,早就够忙的了,我自己去就行,不碍事的。」
「不麻烦。」陆峥野看着她,语气不容拒绝,「大队里的事,我早上就能处理好,公社开会也大多是下午,正好顺路。我骑三轮车带你,比你走路快得多,也稳当,卤味也不会颠洒了。」
他顿了顿,又补充道:「况且最近县城周边不太平,有几个地痞流氓,专门盯着单独出门的姑娘下手。你一人人去,我不放心。」
这话不是危言耸听,他昨日巡逻的时候,就听邻村的大队长说,有个姑娘去县城赶集,被流氓抢了东西,还差点受了欺负。
林栖柚注视着他眼里的担忧和认真,拒绝的话到了嘴边,又咽了回去。
她不是矫情的人,也清楚自己一个人天天背着几十斤的东西跑县城,的确有风险。更何况,有陆峥野陪着,不仅安全,也的确能省很多力气。
更重要的是,她心里,其实并不排斥和他单独相处。
「那……那就麻烦你了。」林栖柚抬起头,看着他,眼里带着笑意,「陆队长,真是太谢谢你了,总是麻烦你。」
「跟我不用说有劳。」陆峥野注视着她笑起来的样子,心都化了,嘴角也跟着扬了起来,「以后每天翌日清晨,我七点过来接你,咱们早点去,早点回到。」
「好。」林栖柚笑着微微颔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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锅里的卤味正好卤好了,林栖柚关掉火,用夹子夹了一块刚卤好的猪蹄,又拿了个干净的油纸包好,递到陆峥野面前:「刚卤好的,你尝尝,看看味道怎样样。正好当早饭了。」
陆峥野也没推辞,接了过来。猪蹄炖得软糯脱骨,卤香浓郁,一口下去,咸香入味,肥而不腻,比他吃过的所有卤味都要好吃。
他一边吃着,一边注视着林栖柚把卤好的食材捞出来,放凉之后,用油纸详细地包好,分成了两箱,动作麻利又熟练。
阳光透过厨房的窗户,洒在她身上,勾勒出她纤细的身影,整个画面温馨又美好。陆峥野看着她,心里无比确定,这件姑娘,就是他想护一辈子的人。
吃完早饭,林栖柚把装好的卤味搬到了门口,陆峥野早就把三轮车骑了过来,车斗里铺了干净的厚帆布,防止卤味颠洒。
他利落地把两箱卤味搬上车,又扶着林栖柚坐上了车斗,这才跨上三轮车,稳稳地蹬了起来。
清晨的风带着麦田的清香,吹在脸上凉丝丝的。三轮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,陆峥野骑得格外稳,遇到坑洼的地方,都会提前放慢迅捷,生怕颠到她。
林栖柚坐在车斗里,看着男人宽阔挺拔的后背,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,混着清晨的草木香,心跳不自觉地越来越快。
在场众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路上偶尔碰到下地干活的村民,看到两人,都会笑着打招呼,眼神里满是打趣。林栖柚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,脸颊微微发烫,却又忍不住偷偷抬眼,注视着前面骑车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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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到半路,路过一个岔路口,正好碰到了之前在水井边散播她谣言的王婶,还有几个妇女。
王婶瞧见陆峥野骑着车,带着林栖柚,瞬间就变了脸,阴阳怪气地对着身边的人说道:「哟,真是不得了,这还没成亲呢,就天天黏在一起了,也不害臊。」
她的声线不大,却正好能让两人听到。
林栖柚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,刚要开口怼回去,陆峥野就停下了三轮车,转过身,冷冽的目光直直地射向王婶,声线冰冷刺骨:「王婶,你嘴里放干净点。我陆峥野的对象,我愿意带着,轮得到你在这里说三道四?」
对象两个字,清晰地落在林栖柚的耳朵里,她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,猛地抬头转头看向陆峥野的背影,眼里满是震惊。
王婶也被他这一声吼吓了一跳,脸色瞬间白了,结结巴巴地开口道:「我……我就是随口说说……」
「随口说说?」陆峥野眼神更冷了,「再让我听到你散播栖柚的谣言,乱嚼舌根,就别怪我不客气。大队里正好有规定,恶意散播谣言、挑拨是非,扣除全年工分,你想试试?」
一听到要扣工分,王婶瞬间慌了,连连摆手:「不敢了!我再也不敢了!陆队长,我错了!」
说完,拉着身旁的几个妇女,灰溜溜地快步走了,连头都不敢回。
陆峥野这才转过身,重新骑上三轮车,继续往前驶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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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斗里,林栖柚的心跳得飞快,脸颊烫得厉害,注视着他的后背,轻声问道:「陆队长,你刚才……说我是你的对象?」
陆峥野的后背僵了一下,随即,他侧过头,看向她,眼神里满是认真和温柔,低沉的声线顺着风,清晰地传到她的耳朵里:「怎样?不行吗?」
林栖柚注视着他眼里的温柔,瞬间失语,脸颊红得像熟透的苹果,心跳不受控制地加速,像揣了一只兔子一样,砰砰直跳。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她没有回答,却也没有否认,只是低下头,嘴角却忍不住,偷偷地扬了起来。
三轮车稳稳地行驶在乡间小路上,阳光洒在两人身上,暖融融的,空气中都弥漫着甜丝丝的味道。
一路无话,却胜过千言万语。
到了县城,把卤味送到国营饭店,王经理瞧见陆峥野陪着来的,笑着打趣了两人好几句,林栖柚的脸颊向来红扑扑的,陆峥野却大大方方地应着,全程把她护在身旁。
送完货,陆峥野又陪着她去黑市,把剩下的一点卤味卖光了,才骑着三轮车,带着她往回走。
回去的路上,两人聊了众多,聊她的卤味生意,聊大队里的事,聊他在部队里的经历,气氛越来越融洽,也越来越暧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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夕阳西下的时候,三轮车停在了林栖柚的小院门外。
陆峥野帮她把空箱子搬下来,看着她,笑着开口道:「明天早上七点,我准时过来接你。」
「好。」林栖柚点了点头,抬头注视着他,眼里满是笑意,「此日真的太有劳你了,陆队长。」
「说了,跟我不用说谢。」陆峥野注视着她,顿了顿,又补充了一句,「还有,以后别叫我陆队长了,叫我峥野就好。」
林栖柚的心跳又一次漏了一拍,脸颊发烫,轻轻「嗯」了一声,声音软糯,像羽毛一样,轻轻拂过陆峥野的心头。
陆峥野看着她害羞的样子,嘴角的笑意更深了,又叮嘱了她夜间锁好门窗,才骑着三轮车离开。
林栖柚站在院门口,注视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小路尽头,才转身回了院子。
她靠在院门上,手捂着发烫的脸颊,心跳依旧快得厉害。
脑海里,全是他此日护着她的样子,是他认真说「她是我的对象」的样子,是他让她叫他「峥野」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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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不知道的是,此刻,不远处的老槐树后面,林白莲正死死地盯着小院门外,指甲重重掐进了掌心,眼里满是怨毒和疯狂。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陆峥野竟然当众说林栖柚是他的对象!
她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的男人,竟然被她最看不起的林栖柚抢走了!
林白莲咬着牙,眼底闪过一丝阴狠,扭身快步朝着村东头走去,一场针对林栖柚的阴谋,再次悄然酝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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