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3章 番34 赶紧结婚
宋颂拖延症晚期,本来工作量不大,两天休息时间,只要一天完成一点就能按期上交,结果她非要拖到周日晚上,加班加点才完成任务,直接导致周一早上闹铃响了三次才把她从睡梦中叫起来。
她迷迷糊糊地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提电话看了一眼,待看清上面显示的时间,猛地惊醒了,手忙脚乱从床上腾身而起来,趿拉上拖鞋奔去卫生间洗漱。
真是要命!
别人放假都是调整作息,养精蓄锐,为接下来一人阶段的工作做准备,怎样她每次放假反而把作息打乱了,搞得自己越发狼狈。
宋颂对着镜子想要化个简单的妆,却因为着急忙慌不小心把口红掰断了。她头皮发麻,心疼地注视着躺在地面上的半截口红,也来不及多想,拍了张照片,把地上的残局收拾了一下,拎上包包就出了家门。
一路上紧赶慢赶,又跟上次那样,赶在最后三分钟打了卡。
整个人像是虚脱一般,踩着高跟鞋、脚步虚浮飘到到办公厅,把包甩在桌子上,坐在椅子里调整呼吸频率。
大冬天,她的额头急出了一层汗,妆都白化了。
杨雯琦见状,揶揄一笑:「你怎样回事啊?每次放假都这么累,听我一句,年轻人别拿身体不当回事,要适当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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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颂咧了一下嘴角,不知道怎么会,感觉她仿佛在开车,但她没有证据。
她拿出手提电话,找出相册里的照片,对着断掉的口红心疼了三秒,发了一条朋友圈:「呜呜呜,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。」
宋颂刚放下手提电话,就瞧见宋祥涛给她发了一个五百块的转账:「是不是翌日清晨起太晚,手忙脚乱把口红掉地上了?」
宋颂感觉受到了安慰,收下爸爸的转账,再吹一波彩虹屁:「是呀。谢谢爸爸,爸爸我爱你!」
杨雯琦也看到了宋颂的朋友圈,给她点了个赞,即使只有半截口红,女人也能一眼看出色号:「这不是你出差前才买的那支口红吗?怎样这么不小心啊。」
宋颂捂住胸口作痛苦状:「是啊,没用几次就成这样了。还不是我翌日清晨起来晚了,着急化妆,拧出来太多,不小心就弄断了,我当时心痛到窒息,关键是快迟到了也来不及惋惜太久。」
身为女人,杨雯琦深有同感,她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:「你这支口红好歹用过几次,我上次买的那瓶香水你知道吧。刚收到快递,拿出来的时候没拿稳,‘啪’地掉在地面上,我的心都跟着碎了。后来几天,满屋子都是那个香水味,我算是清楚什么叫金财物的味道了。」
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。
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,宋颂瞬间没有那么心痛了。
她搁下手机,抓紧时间把资料拿给主管,然后就回到座位处理一些出差前留下的琐碎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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忙了大半个上午,等她又一次拿起手提电话时,看到林书山一个小时前发来的微信,她当时在处理工作没有听到。
「什么牌子色号?」
宋颂眨了眨眼,端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水,顿了片刻,她才恍然大悟过来,林书山指的是她翌日清晨发的那条朋友圈。
何意思?他要帮她买一支新的吗?
这让宋颂想起来,以前林书山送她口红就是拿着她在朋友圈里发的照片,先在网上搜出牌子,再去专柜询问柜姐具体的色号。然而这一次,她发的只有断掉的那半截口红,他没办法搜出是哪个牌子,所以特意发来消息问。
宋颂笑了笑,她家的山哥也太可爱了叭。
她搁下水杯,快速打字回复他:「不用帮我买了,回头我自己买。」她很喜欢彼色号,才用了没多久,对它的喜爱没有减退,准备近期去买一支新的,反正老爸给了她一笔资金。
林书山回消息很快:「中午正好要跟室友出去吃饭,顺便。」
注视着这样一行文字,宋颂几乎可以想象到林书山别扭的表情,明明就是想给她买口红,怕她拒绝还要说顺便,恐怕跟室友出去吃饭才是顺便吧。
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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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颂也不忸怩了,把口红的牌子和色号发给他:「下次见面奖励你。」
林书山倒是不客气,张口就要奖励:「你要奖励我何?先说出来,我好做一下心理准备。」
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。
宋颂:「……」你需要做个屁的心理准备哦。
中午,她和杨雯琦还有另外两个同事在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。
现在还是上班时间,宋颂不敢跟他聊太久,把手机放在一旁,继续对着电子设备处理工作上的事。
杨雯琦点了一份盖饭,随便吃了两口就取过手提电话玩:「最近减肥,不宜吃太多。」
宋颂就很佩服这种人的毅力,美食摆在眼前,说不吃就不吃,绝对不动摇自己的决定。她就不行,每次说减肥就只是口头上号召自己,从来没有付诸实施。
她摸了摸肚子上的肉肉,下定决心春暖开的时候再减肥,虽然减肥的过程很是煎熬,为了穿着美美的夏装,在男朋友面前让他面前一亮,她还是可以咬咬牙去实践的……
正想着,男朋友就发来了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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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颂放下筷子,取过手提电话,看到他拍了一支口红的照片,问:「是这件吗?」
宋颂:「dei!」
消息回得这样快,林书山就猜到她没有在忙:「你在吃午饭?」
宋颂:「嗯,跟同事一起。你吃过了吗?」
林书山:「刚和室友一起吃完,正好旁边有个商场。」
宋颂:「哦。」
那边没有再回复,估计在付财物。
林书山拿着挑好的口红去结账,他的三个室友都在门外等候,百无聊赖地低头玩手机。一群单身狗,无法体会给女朋友买口红的乐趣,也并不是很想体会。
后面一句话倒是真的。林书山确实在宋颂住的地方看到一人专门放口红的透明塑料盒,里面排得满满当当。按照他的预计,即使有十张朱唇每天涂抹,也得涂到下辈子。
结账的时候,柜姐例行推荐:「先生你好,我们品牌最近新出了若干个色号,买得都很火,你要不要给你女朋友多挑两支。你清楚的,对我们女人来说,口红永远不嫌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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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,这种话他没有在宋颂面前说过。
「你稍等,我问问她。」林书山对柜姐说。
他不太了解这种东西,万一买了宋颂不喜欢的色号就不好了。他点进微信,发消息问宋颂:「售货员说这件牌子有新出的色号,你要不要试试?」
宋颂一瞧见消息就清楚是怎么回事了,取过手提电话回复:「柜姐看你人傻钱多,想让你多掏点钱。新出的色号我都没试过,不知道适不适合自己,还是不要了,就买那一支。」
几个同事见宋颂时不时看手提电话,笑得一脸暧昧:「男朋友呀?」
她们当中只有杨雯琦见过宋颂的男朋友,捂着嘴说:「彼小男生可帅了,听说还是清华数学系的大学霸。」
「真的?是大学生啊。」同事震惊了,「宋颂,你从哪儿找的小奶狗,还有没有资源,给姐姐也介绍一人,我就喜欢年纪不大的。」
不能怪同事多想,由于男朋友还在上学,平时她自己也有一种在谈姐弟恋的感觉,真的是……很美妙。
宋颂满头黑线,扶额道:「他读研一,我也才刚工作,他没有比我小,我们俩同岁。」
同事了然,刚想打听更多的八卦,宋颂的手提电话又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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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喂喂喂,午休时间很短的,你快吃饭啊。」杨雯琦提醒宋颂,她从刚才到现在就在看手提电话,饭都没吃多少。
窗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。
宋颂赶忙挑起一团饭塞进嘴里,刚好看到林书山发来的照片,扑哧一声,差点把嘴里的饭喷了。
杨雯琦好奇道:「何情况?」
「我……我早上不是弄断了一支口红吗?」宋颂伏在餐台面上笑个不停,话都说不完整,双肩一颤一颤。
若干个同事都看过她的朋友圈,点头说:「我们看到了,怎么了?」
「我男朋友中午跟室友出去吃饭,顺便去专柜帮我买一支新的,结果人家柜姐看他人傻钱多,就说品牌最近新出了几个色号很火,推荐给他,我就说我没试过,不清楚色号适不适合自己,要不还是不买了,而后……而后……哈哈哈,我男朋友刚发来消息说,我俩肤色差不多,他帮我试色,太逗了。」
宋颂说完就把手提电话拿给她们看,屏幕上有张照片,是男人的手臂内侧画了好若干个色号的口红,就跟美妆博主试色那样。
手提电话响了一声,是林书山发来了最新消息,问她喜欢哪些色号。
宋颂笑眼弯弯,同事们却笑不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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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一个说:「你男朋友也太贴心了吧,口红断了立马帮你买新的,新出的色号也给你买,怕不合适还亲自上手试色。说真的,这种男人现在打着灯笼都难找。宋颂,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吧。」
宋颂脑海里想象着林书山拿着口红在手臂上画的样子,本来觉着很好笑,但听她们这么说,又觉得好感动。
杨雯琦说:「小颖说的对,他没有随便给你买个死亡芭比粉,而是耐心地帮你试色挑选色号,说明对你用心、不敷衍。」
另一人同事也附和:「对啊,说起买口红,我就想起在网上看到的,一群女生拿出自己男朋友送的口红做对比,结果无一例外全是死亡芭比粉。还有一人例子是,女生想要一支mac,结果男朋友送了一人macbook。」
宋颂听着她们一人一句,再想起林书山,只觉着幸福得不得了。
她把手机举到面前,觉着不能辜负他辛苦帮她试色,认真把那几个色号做完对比,而后一个字一人字地打出来:「要第二个色号,那个好看。」
片刻后,林书山回复:「好,下午去接你的时候带给你。」
宋颂吃完了午饭,跟同事迈出餐厅,往集团走去。同事还在谈论她男朋友,小颖玩笑似的说:「宋颂,姐姐告诉你一句肺腑之言。还等何,赶紧结婚!我给你随份子财物!」
宋颂窘了窘:「太早了吧,他还在读书呢,我也才刚开始工作。」
「读研究生领结婚证的人不是没有,我跟你说,遇到对的人多早结婚都不觉着亏,遇到不对的人那就另说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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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颂陷入沉思,说这话的小颖跟她一般大,毕业后才跟男朋友分手,估计是一时有感而发。结婚,对现在的她来说确实太早了,他们在一起没多久,距离结婚还远着呢。人家姜时晏和路谈了那么多年的恋爱,到现在还没结婚,她这件谈恋爱不到一人月的人急何。
然而,这也不好对比,姜时晏的情况比较特殊,他一个大明星,又不能早婚……
她胡思乱想着,杨雯琦忽然偏头注视着她:「你不会听进去了吧?你在想结婚的事?」
宋颂大惊,连忙摇头否认:「我没有,不是我,我没想。」
杨雯琦搂着她的肩膀:「我就是随口一说,你这么紧张干什么?」
宋颂:「……」
杨雯琦接着说:「然而,小颖的话倒是很有道理,我看好你哦。」
宋颂:「……」
在场众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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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颂下午准时下班,林书山早早就在公司门外等人。
由于他半晌午试色那一举动在宋颂的同事间传开了,大家都很好奇宋颂的男朋友是何样子,以往到了下班时间,同事们都陆陆续续走了,今天却是出奇的统一,几个女人都等宋颂忙完跟她一起出集团。
宋颂身旁围着六七个女人,浩浩荡荡的,跟一群保镖似的。弄清她们的意图以后,宋颂颇为无语。
林书山一定不知道自己被当作大猩猩围观了。
走到近前,林书山朝她们点了下头,也没有特意打招呼,而后看向宋颂,说:「走吧。」
出了集团大门,她们就看到车里的男人下来,面容清隽、身材高大、气质清清冷冷。也不清楚是不是由于事先清楚他是清华大学的研究生,反正觉得他浑身上下都透着学霸气场。
此情此景,宋颂差点又要说「我男朋友以前生了场大病变成了哑巴」。
但,她忍住了。
宋颂挎着小包包走到林书山身旁,抓住他的手,回头朝同事们挥挥手:「拜拜,明天见哦。」
同事们:「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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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颂笑嘻嘻地跟着林书山往停车的地方走,林书山觉着莫名其妙:「有何开心的事情吗?」
宋颂卖乖:「见到你就很开心呀。」
林书山无言以对,帮她拉开车门:「你的同事是怎样回事?」感觉跟以前不太一样,怪怪的,至于哪里怪又说不上来。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宋颂说:「她们就是想看看你。」
「我有何好看的。」林书山坐进车里,发动了引擎,将车子汇入晚高峰的车流中,「对了,你的口红在这里。」
他眼神示意驾驶座与副驾驶座中间的位置,宋颂坐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,把袋子拿起来抱在怀里,从里面取出两支口红,一支是她翌日清晨摔坏的彼色号,另一支是新出的色号,林书山帮她试过色。
宋颂打开那支新的,旋开盖子,颜色果不其然很好看。她嘴巴上已经涂了口红,不方便试,打算先在手臂上涂抹一下过过瘾。
然而口红还没挨到手臂,她就听见林书山说:「不要涂到手上了,根本洗不掉。」
宋颂:「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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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书山可以说是深有体会:「我中午在品牌专柜试色,那里的售货员说是涂在手臂上试,我回去以后洗了好几遍没有洗掉。」
正好前面是红灯,林书山踩了刹车,把车停下来,撸起薄衫的袖子给她看。
宋颂拉过林书山的手臂,上面果不其然留有一块没洗掉的浅色口红印子,他帮她试了好几个色号,手臂上涂了挺大一片。幸好冬天穿的衣服比较多,袖子能遮住痕迹,不然他就得被别的男生笑话。尽管事实上,他早就被室友笑话过了。
宋颂弯唇一笑:「口红要用卸妆液洗,光是用水冲洗没用,回家我帮你用卸妆液再洗一遍。」
林书山:「……」
卸妆液?何玩意儿?没听说过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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